衡财工院〔2013〕54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湘教通〔2013〕2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政务网在院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网站管理水平,现就2013年学院政务网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院属各部门。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政务网考核领导小组,陈春泉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廖三宁(常务)、副院长戴旻任副组长,李后生、杨红、张琦、周斌、李雪军为成员。宣传统战部牵头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党政办公室、规划评导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认真做好有关政务网内容保障、自身网站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并积极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内容保障、网站建设两方面。内容保障是指被考核部门自主向学院政务网提供信息内容的情况;网站建设是指各部门部门网页的建设与管理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工作部署。2013年10月30日前,制定年度考核细则,部署工作目标和要求。
2.日常监测。由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积极配合对被考核部门网页建设情况、向学院政务网提供内容保障情况实施日常监测,每学期进行通报。
3.年度自查。被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工作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完善和日常管理,11月30日前提交网页工作年度总结。
4.专家评审。由宣传统战部牵头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密切配合组织院内专家,按照年度考核细则对各被考核部门相关工作进行集中评分。
5.表彰通报。宣传统战部根据各部门网站工作年度报告、日常监测结果、专家评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年度考核结果,经学院批准后进行通报及评优表彰。本考核结果纳入被考核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考核细则
学院政务网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学院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自身网站建设管理两大部分(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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