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湘教办通[2017]89号文件《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入志人物材料互审工作的通知》,我院人物志工作人员携带学院入志人员所有材料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到省教育厅参加省教育史志编委会组织的入志人物材料互审工作,并顺利通过。
我院严格按照省史志办通知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
一、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与支持教育人物志入志人物材料互审工作。
学院主要领导及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高度重视人物志入志人物材料互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购置了相关办公设备,并统筹安排、布置该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史志办要求,组织实施《湖南省教育人物志(1978—2015)》入志人物材料互审工作。
(一)入志人物符合入志标准,做到不错、不漏、不偏;
(二)入志人物材料客观真实、严谨规范,做到不假、不空、不褒、不贬;语言文字言简意赅。
(三)入志人物收录基础工作扎实,做到资料齐全、真实,表格填写准确。
三、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圆满完成学院入录人员(共计21人,其中:人物表2人、人物录20人入录省人物志编纂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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