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下发的《校史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应于10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并上报各自负责的校史稿。现就校史稿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各部门已完成的校史情况来看,部门风采(主要体现部门历史、工作成绩)完成情况普遍较差,有的篇幅过长(长达18000字),有的篇幅过于简短(不到2000字),有的没有按照规定模式结构撰写。部门风采篇幅建议为职能处室3000-5000字,教学系部5000-10000字。请各部门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2、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校史稿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尽可能提供更加详实的、更高质量的校史稿。
3、请各部门将校史稿(电子稿)于下周五(11月2日)前发到党政办公室邮箱。
4、各部门需上交的纸质材料为: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的部门风采。2.填写好的校史编纂工作责任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送校史工作办公室收。
请各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人抓紧时间,对不足之处认真整改,按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校史编纂任务。联系人:陈高峰,联系电话:13100341230
党政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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