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院属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制止违纪手法披上“隐形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自觉提高防腐意识
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廉洁过节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告栏、党员微信平台等各种载体,加强对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要求的宣传。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要立规矩、明红线,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红包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宴请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以及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部门不发生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监督、教育和管理,不以领导干部亲属的身份搞特殊,不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家庭或者亲友谋取利益,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及个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各党(总)支部、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统筹做好节日前后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中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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