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等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攻坚克难,汇聚力量,全面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对今年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着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党员干部提升自我修养,不断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赶超意识,为构建和谐、创新、发展的学院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内容
(一)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通过学习,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理念,准确把握其中重要思想、观点、论断提出的背景和重大现实意义;要把讲话精神贯彻到做好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实际成效上,为推进学院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推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特别是“两会”报告关于教育发展的相关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判断以及今年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坚定发展信心,在提高教育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能力中,积极推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是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聚集点、着力点、落脚点。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科学方法,不断增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四)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内涵,将其融合人才培养全过程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通过学习,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等层面引导学生学习、理解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对理论研究,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的具体表达形式;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全过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和谐美丽校园。
(五)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培养优良校风。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正校风、带教风、促学风。
(六)认真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学习贯彻《规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学习,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七)认真学习国家新修订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新出台的《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学院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共建民主法制、平安有序的和谐校园。
三、学习要求
(一)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会、辅导报告、有关视频资料、理论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个人自学要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进行,适时安排中心组成员自学重要辅导材料、指定书目等,开展网上在线学习。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来院辅导授课。
(二)保证学习时间。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5天。各党(总)支部、各部门的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为周二或周五下午,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具体时间自行安排。每次集中学习的参学率保证在90%以上。
(三)确保学习效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既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重视宏观层面的把握,又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在集中学习前写好讨论发言稿或发言提纲。党委中心组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不少于10篇。教职工每年撰写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
(四)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中心组学习与带动一般党员干部学习相结合。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党(总)支部和全体教职工的学习。各党(总)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自学、带头重点发言、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为教职工学习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