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工委〔2012〕20号
各党(总)支部、院属各部门:
经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欧阳琳同志为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 莉同志为纪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兼审计室主任;
张 樱同志为团委副书记;
鄢丽钊同志为会计系党总支副书记;
王成云同志为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为一年);
陈高峰同志为党政办公室校史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从二○一二年一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衡阳财经工业职院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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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校对:陈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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