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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院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和遴选工作通知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4-09-27   点击数:

衡财工院教〔2014〕1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院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推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开展以塑造职业教育专家、专业带头人为目标的“名师工程”,强化“名师”意识,增强“名师”效应,发挥“名师”作用,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教高〔2006〕16号、湘教发〔2011〕13号、湘教通〔2011〕230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书的要求。学院2014年将评选院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0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积极承担高职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完成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

3.教学水平高。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主讲课程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好,近五年5次以上被评为优质课或优胜课教师。

4.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

(1)担任省部级、国家级立项教材、统编教材主编,或主编的教材获省部级、国家级奖励;

(2)教学研究成果获得院级奖励(排名第一),或省部级、国家级奖励的人员(排名前五);

(3)承担省部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人员(主持),或承担国家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人员(排名前五);

(4)院级及其以上精品专业、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

5.学术造诣高。坚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能够将学术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实践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

(1)承担省部级研究课题的人员,或国家级研究课题的人员。

(2)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的人员(排名前五),或国家级奖励的人员(排名前十),或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

(3)任教期内,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4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1部。

6.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

(1)积极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并取得良好的实绩;

(2)经常与企业联系,促进产学研结合,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

(3)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科技作品、技能竞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职业素质等方面竞赛等),并获得一定的奖励;

7.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成效显著,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

1.系(部)按照本通知的精神,根据专业办学和教学团队建设的需要,在广泛征求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教师的基础上,经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商议,产生本系(部)拟推荐人员名单,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推荐材料报送规划发展与评导处:(1)《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两份;(2)申报人职教新干线空间地址;(3)真实反映申报人教学、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教学效果等相关资料。

2.各教学系部择优推荐1-2名。

3.规划发展与评导处汇总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

4.由组织人事处、规划发展与评导处、教务处、科研处及各教学系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产生入围人选。

5.院长审定,公示一周,发文。

四、评选结果应用与管理

1.院级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为三年,前两年每年资助建设经费15000元,第三年验收合格后给予3万元奖金。

2.建设期内未完成建设任务,可申请推迟1年验收,如仍未达到建设要求,取消教学名师培养资格,验收合格者学院颁发教学名师荣誉证书,并每年给予适当的名师津贴。

3.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申报课题和学习进修等方面,校级教学名师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教学名师要树立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高职教育教学思想,努力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研究、探索和应用先进教学方法,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注重教材建设,编著特色教材,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致力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5.教学名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

6.努力投身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双师素质。严谨治学,学风端正,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技研究。

7.院级教学名师应积极参与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获评省级教学名师,学院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学院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建设期内成果

1.主持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1项;

3.主编教材被评为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出版专著1本;

4.公开发表论文3篇,其中1篇为教研论文(至少一篇为核心期刊)。

5.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在相关企业参加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并做出实际成果,至少有1项横向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6.积极开展教研教改,至少有1项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且效果明显,传帮带青年教师至少1名、每年开展名师讲坛1次以上、名师课堂2次以上,并上网共享,发挥名师示范作用。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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