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张琦等22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4-09-25 点击数:
衡财工院人〔2014〕17号
院属各部门:
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设置要求,经考核和学院研究决定,院长同意聘任下列同志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正高专业技术职务(1人)
张琦,教授;
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4人)
高俊祥,副教授;
唐永军,副教授;
陈建衡,副教授;
刘少华,高级实验师;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2人)
任思明,讲师;
郭华军,讲师;
邓 凯,讲师;
彭彰燕,讲师;
邓 慧,讲师;
邹玲玲,讲师;
徐文庆,讲师;
周克辉,讲师;
刘春晖,讲师;
谢 超,讲师;
张又才,讲师。
以上三类人员从2014年1月起执行。
蒋晶容,工程师,从2013年10月起执行。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人)
何明轩,助理讲师,从2014年1月起执行;
谢佩辰,初级会计,从2012年11月起执行;
胡小丽,助教,从2013年10月起执行;
阳密,助教,从2014年1月执行;
杨依依,助教,从2012年1月起执行。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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