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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4-06-03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服务体制,提升服务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及衡阳市“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的要求,建设好我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公开透明、准确及时、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廉洁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为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1.建设窗口服务平台。窗口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实体平台,主要功能是现场受理,提供各种服务。

2.建立网络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平台是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虚拟平台,主要功能是远程受理。学院以湖南教育信息网站和衡阳教育信息网站为依托、认真办好本院的门户网站。统筹好电子监察、领导信箱、举报热线等信息资源,使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全覆盖。窗口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学院成立教育阳光服务站,负责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

(二)服务对象及服务项目

学院利用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竭诚为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及关心我院工作的各界人士服务。把政策信息、教育收费、招生就业、学生资助、教师聘评、投诉受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尽可能纳入服务范围,对离校较远的师生员工及家长,也可通过个别走访、预约服务、带案下访、服务代办等方式提供服务。

(三)服务功能

1.办事指引。积极为前来学院办事的群众提供指引,主动告知办事程序、地点,帮助联系办事人员,确保群众办事“零障碍”。

2.政策咨询。耐心答复群众各类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说明原因,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答复。

3.信访接待。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来信处理工作,并及时呈报有关领导。

4.举报受理。受理来人、来电、来信及网络举报,并做好登记,注明来访人、接待时间、举报事项、举报人通讯联系地址或电话、接待人等主要事项。

5.舆情回应。每日登陆浏览衡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学院等网站论坛,及时掌握教育舆情动态。对网民反映的教育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在网上及时办理。

(四)服务流程

1.诉求接待。接听咨询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待来访群众,查询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件和网络舆情。

2.分类登记。对群众来电、来访、来信、领导热线及信箱转办件、上级部门转办件、网络舆情,按照咨询件、投诉件、求助件和建议件,分类登记。

3.分类报批。根据群众诉求事项的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分别报分管领导批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报学院主要领导批示。

4.交办处理。将群众诉求、建议等事项,转交相关部门答复、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认真记录备案。

5.回访办结。对群众咨询件、投诉件、求助件和建议件的答复、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重新交办。

6.信息报送。每日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送当日信访受理,每周、每月报送信访件统计和办结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7.分析归档。定期对信访件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常务)、院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

2.学院教育阳光服务站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教育阳光服务站,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

站长:由学生处处长兼任,主持服务站的全面工作,负责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运行管理。

副站长:由党政办、工会、现代教育中心、宣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兼任;

其中:党政办副站长负责服务站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交办处理等工作;工会副站长负责院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和发布;现代教育中心副站长负责服务站网络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工作;宣统副站长负责服务站的网络服务平台的宣传报道、舆情回应、业务流程及综合管理;纪检监察副站长负责服务站的投诉受理、督办、考核等工作。

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窗口前台接待、网络浏览、办事指引及热线服务;负责服务站的档案、综合、内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兼职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会、现代教育中心、宣统、招就、教务、后勤、纪检监察等人员轮流值班,工作日每天安排1名负责人当天现场服务、信访接待、咨询解答等。

分管服务站的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条件保障

1.硬件保障。院教育阳光服务站设老图书馆二楼东头大厅及204房间。大厅内设LED电子显示屏、来访人员休息区、相关政策信息公开栏、服务项目及流程栏、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尽量方便来访师生群众,204房间设开放式服务窗口、配备联网电脑一台和电话、录音机、打印机等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桌椅。

2.人员保障。院教育阳光服务站配专职人员1名,要求有较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和学院情况,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服务能力。

3.经费保障。确保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基本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

(三)服务环境

院教育阳光服务站要以服务为本,认真践行“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限时办结,群众至上”的服务承诺。要开通教育服务热线,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制度规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明确和规范工作人员礼仪标准,为群众办事营造良好环境。各处室、系部要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列入党组织、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学院将把教育阳光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进行表彰奖励或追究责任。

(四)服务制度

院教育阳光服务站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为民办事、全程引导、民情台账、问责督办等“四项制度”,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要认真执行以下工作制度:

1.办理备忘制。对师生咨询和信访举报的事项及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及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

2.信息报送制。对师生咨询和信访举报事项及办理情况,做到每日一统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分析,及时报告院党委、行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3.限时办结制。对咨询类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移交相关部门给予解答,时限为1-2个工作日。投诉举报类事项,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重大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不予受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说明理由。

4.信息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5.问责督办制。对服务站信访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每月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对超过办结时限的信访件,及时提醒;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五)时间要求

为迎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的考核验收,学院将于2014年7月底以前建成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期间由分管纪检监察的院领导负责协调和督促。

四、联系方式:(建成后公布)

1.服务电话:

2.网上办事大厅:

3.电子信箱服务:

4.院教育阳光服务站微博:

五、附件:

1.工作台账

2.信访工作统计表

3.来访接待处理单

4.信访函

5.网络受理服务事项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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