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工院〔2012〕40号
院属各部门:
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教师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综合职能部门协调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营造了稳定团结的可喜局面;为了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各部门民主评议,报院党委研究决定:
刘荣策、夏由清、杨红、方黎、黄继承等5位同志被评为市级“优秀岗位”;
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宣传统战部、教务处、规划发展与评导处、招生就业处、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公共课部等7个部门予以表彰;
授予杨三娅、周铃、李雯、肖和寿、陈泰峰、徐晓玲、唐永军、段辉军、高慧、邹欣云、祝志平、邓勇、王冬芳、莫海燕、谢超、张小寒、邓世凯、周扬帆、刘雪亮、侯乐鹃、周秋现、陆春芬、胡玉斌、蒋丽娟、刘小海、蒋丽华、邓慧、廖洪富、肖福英、黄文娟、周怡岑、刘素贞、谢铭、郝倩、时小侬、肖芳曦、简立明、黄承明、贺君、周克辉、廖振兴、王曼娇、徐文庆、陆元三、唐小桃、赵静、邹玲玲、李水春、王洪、谭灵芝、曹波、郭华军、邓凯、樊笑霞、袁家荣、龙妍、刘少华等57位同志 “优秀岗位”荣誉称号;
授予符梅君、刘毅生2位同志“招生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会计系、中职部、招生就业处、电子信息系等4个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王文成、何万能、刘东久、万少华、丁雄、徐国群、陈高峰、谢东华、方黎、廖庆禹、李雪军、曹令秋、邓世凯、陈爱民、谭祖珠、陶健、吴棠、董振中、马英群、李运祥、张樱、李劲夫等22位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鄢丽钊、廖洪富、黄继承、曾涛、阳益贵、殷庆华、罗琳、尹敏、雷秀成、邹欣云、唐永军、苏云波、刘宇成、罗建军、高铁黎、占卓呈等16位同志“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郭华军、李磊2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茹燕、胡继承2位同志“消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广大师生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实现学院建设成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和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学院管理 先进表彰 决定
责任校对:王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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