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工院〔2012〕3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升师德水准,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在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和第二轮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经学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从事大、中专教学三年以上在职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2.在我院担任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模范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2.在科研、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
3.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方面事迹典型、表现突出,师生公认度高,起到了示范作用;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并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或“优质课、优胜课教师”或有突出贡献者。
5.近三年无教学或工作事故。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2.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恪尽职守,乐于奉献,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3.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能系统讲授二门以上(含二门)主干课程,且现在正讲授一门主干课程,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近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5.教学效果好,在2011-2012学年内至少一次被评为“优胜课教师”或“优质课教师”;
6.积极从事教改和科研工作,形成自己的教改和科研方向和特色,不断进行教学创新、科技开发活动,在年度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编写教材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省、市级教学、实训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在省、市各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7.完成和超额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和其他规定的任务;
8.近2年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无教学或工作事故。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具有敬业、诚信、奉献精神;
2.积极主动为教学和师生服务,优质、高效履行岗位职责,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3.在行政管理或服务工作中,管理规范,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4.完成和超额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和其他重点工作任务,个人或所负责部门的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为称职及以上;
5.无确认的投诉或工作事故。
三、评选名额
1.优秀教师的比例不超过本系部专任教师的10%(优秀教师由教学系部按比例推荐。优秀教师原则上在专职教师中产生);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不超过管理工作者总数的8%(管理人员按分工会人员分组推荐);
3.师德模范在全院优秀教师中推荐2-3名,在全院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推荐1名。各部门(或分工会)可在全院范围推荐一人。
四、评选办法
1.本人书面向所在系部、分工会申请(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考察相结合);
2.各系部、分工会召开会议,学习评选条件,展开广泛的讨论,然后进行民主推荐,公布推荐结果;
3.各系部、分工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研究决定上报预选名单,预选名单在9月4日以前用电子文档发至组织人事处邮箱。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规划发展与评导处、科研处、纪委等组成的考察组,对预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与考察,报院党委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表彰;
4.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被推荐人员须报送以下材料
1.《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
2.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1500~2000字内;
3.各种奖励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在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六、奖励
1.学院将在教师节表彰“师德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师德模范”享受年终考评优岗待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由学生处拟定评选细则,比例控制在8%,学生处负责组织评选,并将评选出的名单送考察组一同考察,报院党委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统一在教师节表彰。
七、要求
1.各处室系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把它当作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狠抓师德师风,促进教育教学,全面提升教职员工素质的工作来抓,务必抓好;
2.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摆成绩、重事实、比成果,真正把那些表现突出、业绩显著、品德优秀的教职员工评选出来,特别要把在教学创新、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情况结合一并考虑;
3.评选活动要发扬风格,顾全大局,评出团结,评出友谊,增强凝聚力,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把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4.2012年9月4日前,请各部门把评选出的各项优秀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送组织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2012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2.学院2012年优秀教育工作推荐表
3.学院2012年师德模范推荐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院管理 表彰 评选 通知
责任校对:王成云
学院2012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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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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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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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情况
| 学生评教
| 系部考核
| 院级
考核
| 教考
分离
| 一年内授课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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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授课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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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改情况
| 教学成果
| 教材
| 论文
| 竞赛
| 指导毕业论文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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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事迹
| 本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教研室推荐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系(部)推荐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人事考察组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院党委审批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学院2012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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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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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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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迹
| 本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部门推
荐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人事考察组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院党委审批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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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2年师德模范推荐表
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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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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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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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迹
| 本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系(部)推荐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人事考察组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 院党委审批意见
| 签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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